學達書庫 > 曾國藩 > 曾國藩書劄8 | 上頁 下頁 |
複郭遠堂中丞 同治六年十月初六日 |
|
征漕折價、酌提充餉及截漕二事,均勢所不能行,應如尊指,無庸置議。即田捐一項,能辦者不過五縣,而宜、荊又自行稟請開徵,畝少則捐亦無多。前已函囑雨生,仍以不辦為是。旋接其請示公牘,博詢眾議,籌思累日,本有截漕濟餉之實,而反借恤民免征為名,殊覺底面不符,而克復已久,仍辦畝捐,亦覺名義未正。聞閣下前言具奏難於措辭,頃已批駁,錄諮冰案。 鄭、張二令,未接台函之先,業於十八日出奏,僅予降調,以示薄懲。該二員心地尚好,系雨生前此見告之詞。參劾以懲其前案,留官以保其後路,似于尊指尚屬相近。松江楊守,公事尚肯留心,自堪造就。惟聞于到任、節壽等禮認真計較,應再察看,從緩複奏。花田被災,自不能不量予體恤,今歲稻收尚足,大致已屬豐稔。 撚匪北竄沂、兗,意在由曹、濟之間伺隙渡運。遏之北路,既少圍剿之師;放之西行,又無窮追之力。制寇乏術,如何,如何! |
學達書庫(xuoda.com) |
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