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曾國藩 > 曾國藩書劄8 | 上頁 下頁
複李眉生廉訪 同治六年四月初六日


  敬營遣撤事宜,此間有批賀丞稟,頃已行知尊處。上年十月張敬堂將開差赴洛時,面告僕雲,臨淮餉項未到,殊為竭蹶,幸營中公夫一款,存項尚有五六千金,可作購買車騾之用。在徐時,曾以此語奉告閣下。昨批賀丞稟,卻未將此語批出,蓋款目太巨,恐追究終難合符,且恐僕聽時不審也。閣下與賀丞、淩貢生追問葉榮,但求大致不錯,於月領正餉嚴行詰責,其公夫存款不必追到十分,閣下相機以為張弛可耳。

  敬堂禦敵殉難,據喬鶴帥、劉壽卿疊次函稟,俱稱被戕賊手,矛傷刀傷某處,指載分明,並無部下推刃之說。張洪吉如果實有其事,在秦諸軍豈遂毫無聞見?壽卿平日與敬堂至交,是日與之同戰,豈其漫不加察?若有他故,豈肯默無一語?其為李良田回家捏造誣陷,決無疑義,實為罪不容誅。敬堂完節,業已奏明,若此說一騰,則身名俱隳,恐不能瞑目於地下。查該軍統領陣亡,諸將本有不顧主將、救護不力之罪,俟李良田來此銷差,即請尊處將張洪吉密拿解轅,將該二人分別治罪,更不必連引他詞,較為直截。

  另寄謝恩折稿,已交晉卿繕寫,由敝處包封,四月中旬專差代遞。敝處謝京察議敘恩,亦於此次拜發,折差歸時計已五月底矣。屆時恭錄批旨,行知尊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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