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曾國藩 > 曾國藩書劄8 | 上頁 下頁 |
複李中堂 同治七年十月十六日 |
|
前接九月二十三日滄州惠函,頃又接十月初七日東平州賜函並抄示一件。奏對皆平實和厚,名臣氣象流溢行間,固宜舉朝服其謙沖,九重祝其多福。佩慰無涯。 報銷部費,多至一厘三毫,則吾兩人三千余萬,共須四十余萬。何從得此鉅款?自行奏請免其造冊,與三年六月諭旨相背,殊難立言。只得仍用拙疏冒昧一奏,且待部駁之後,再作道理。 此間揚州教堂一案,頃始查辦就緒。聞洋人兵船定於十四日起碇出口,不知現果離揚州否。 內人病已兩月,勢殊沉重。國藩擬於二十五日起行,眷屬即于二十五日移寓下江考棚。搬移之際,兩路紛紛,恐難妥帖,擬在下關以下、燕子磯以上停泊二三日,乃可長行。聞台從於二十日內可至清江,欲相聚為三日之談,不願在城內繁囂之地,或在燕子磯,或在瓜洲三汊河舟次,較為清曠。而僚屬之迎送吾二人者,亦尚方便。請閣下于二者之中酌定一處,迅速見示。在燕子磯,則僕少延候;在三汊河,則閣下少為延候。 撤勇經費,約計已可敷用。清補欠餉,僕于七月間曾有三月半之說,蓋就今春各營補發三月。而酌加之後,聞臺端南來親自料理,此說遂未昌言於眾,或各軍一律,或略有參差,悉候卓裁。 |
學達書庫(xuoda.com) |
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