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曾國藩 > 曾國藩書劄7 | 上頁 下頁 |
複李宮保 同治五年正月初八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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銘軍援鄂,鄙人初亦有意,得省三自請南行之稟而始決,乃適與尊策符合,殊以為慰。又得開營駐防二郎河,外援內守,悉當人意。仲良之事,日內擬即入告。國藩既率幼泉等軍入豫,難保該逆不窺伺東路。勳軍在宿遷,與徐州劉軍為犄角之勢,足固淮海門戶。江南苟無大警,似不宜將勳軍遠調。 湖團之事,若全不示之以威,斷不足服銅、沛之心,而團民亦視通賊為尋常事件,列於小德出入之科,故將勾賊容賊之王,刁兩團驅逐,而令其餘各團得以永遠安業。一批一示,均經諮達冰案,未知終能妥貼否。俟該二團遷回本籍,幼泉即行拔營,國藩亦於本月行矣。 春霆所用之何元普,業已離營,原信抄覽。春霆所短,在用人不慎,取財無制,又立功已多,驕矜自是,敝處當常寓書戒之。 長江水師營制事宜折,業經奉旨交各衙門核議。尊意重在口糧宜厚,作梅重在陸營宜裁,均經敘入正折之內。其提督應歸總督節制,則添人事宜條內,惟上下江設兩提督,則與初案全翻,難著筆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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