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曾國藩 > 曾國藩書劄7 | 上頁 下頁 |
複李宮保 同治四年閨五月十七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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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尊處排單封遞。張煉渠密稟,煉渠此次奇辱,較之山東兵之辱畢方伯,鎮兵之辱福中丞,殆又加甚。八個月之餉,倉卒斷難辦足。即使能辦,而大鬧之後銀錢大批立至,各路湘勇皆當紛紛效尤,後患何可勝言!且如此猖獗,而各營官安然無恙,似上下商同一氣。蔣之純所部在襄陽鬧餉,統領營官亦各無恙,決非不知情者。兩個月之限,八個月之數,斷難如其所請,決裂亦所不恤。閣下接統之前,業已生事,盡可推諉不管。敝處前批發之十二萬金時,尚未聞金、唐兩軍之變,今亦不復反汗。十二萬之外不願再撥,亦實無可再撥。 徽、休大鬧,各函稟刻不批發,煉渠密稟亦不遽批,且看十日半月之後情形如何。倘竟照金口叛卒之樣,亦只好付之數定。若苟且安帖,須待唐、金到後,嚴行奏參,勒令每營交出二三人審訊正法,其勇夫仍發全餉;如不交出倡首之人,凡欠餉一筆勾銷,逼令反叛,通行數省並力防剿,其禍或烈於霆勇,或輕於霆勇,均所不計。 唐鎮在家,業已屢檄催之。金道則據報于四月底起程回營,不知何以未到。江皖各軍,敝處積欠三百余萬。然自裁六萬人之後,目下每月實可悉發滿餉,亦有餘資湊清舊欠。茲將出入各款諮達冰案。其中如沿江之厘,近日實不得人。若閣下認真經理,每月收數當倍於今日,皖南厘金亦然。幸留意焉。英西林脫身出營後,雉河之壘尚屬無恙。劉松山二十日可到此,俟一晤後即赴臨淮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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