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曾國藩 > 曾國藩書劄7 | 上頁 下頁 |
複馬榖山 同治三年五月十三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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厘卡委員,賢者本不易得,然州縣掣卡員之肘,則卡員尤易見過,雖優者亦謗議繁興,而劣者尤無論已。從前左佐駱公在湖南,胡公在湖北,其於厘務,皆抑牧令而庇卡員,每有印、委牴牾之案,輒將州縣撤委。其時駱、胡所用皆湖南之紳士,故湖南有紳大於官之謠,胡帥有袒護同鄉之議。然兩省厘金之旺,實由於此。蓋印官掣卡員之肘則有餘,卡員掣印官之肘則萬萬不能也。 江西曆用佐雜為卡員,其勢不敵印官遠甚。去年弟欲稍變此風,從皖派去卡員若干人,其後吉安、饒州、撫州、萍鄉等處,印官皆與卡員不和,每稱卡員苛索商民,抽厘太重,上告撫藩,下告紳董,以致卡員動多怨讟,而商民遂大長刁風。鬧卡之案迭出,而弟與沈中丞之隙亦自此深矣。 皖省向無此風氣,今年正月望江、周令面稟,該縣坐厘太重,請弟以訪劄飭會議核減,弟如所請行之。厥後詢之高守,則去年本與周令面商辦定者,周令又思見好商民而求弟。章委員應暫緩撤,如速撤則須並撤易令。謹將弟所閱歷及辦厘機宜附陳一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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