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曾國藩 > 曾國藩書劄7 | 上頁 下頁
複李少荃中丞 同治三年一月初十日


  二月六日接正月二十三日惠書,知已派戈登、郭松林西剿宜、溧。旋聞宜興於正月二十四日克復,溧陽於二月二日克復。威棱所指,無堅不摧,而駕馭洋將,擒縱在手,有鞭撻龍蛇,視若嬰兒之風,尤以為佩!

  金陵業已合圍,僅剩後湖一段,外援全斷。城賊縱冒死沖出,為數當不能多。宜、溧既為我有,丹、句之賊亦難久踞。舍弟處當無意外之虞。

  侍黨上犯之賊,唐鎮、王道敗之于歙南,席軍敗之於婺東。另股由昌化入江,聞韓軍敗之於玉山。本非兇悍難破之寇,惟計窮求食,義不反顧,雖屢敗而內竄如故。比已至鉛山之湖坊,非由上清官以趨撫、建,即假道於閩而仍窺江西。有孔即人,防不勝防,良用焦慮!

  減賦一事,自應以劉方伯為主。必求蘇、松、太與常鎮不甚岐異,此萬不能之勢。人心難饜,今日求與常鎮輕則相等,浸假而求與更輕之楚則相等矣,浸假而求與尤輕之蜀則相等矣。不如墨守部議,蘇、松、太三分減一,常鎮十分減一,庶得事理之平,而息紛紜之議。惟松岩欲將輕則、重則之鄉通融核減,鄙意亦以為不可。即常鎮欲於京漕之外議及錢糧,亦似可以不必。不如專認定「三分減一」、「十分減一」二語,遍張曉諭,婦孺皆知,庶大小戶一律減則,書吏不得高下其手。若求之過深,議論過多,則弊端叢出矣。


學達書庫(xuoda.com)
上一頁 回目錄 回首頁 下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