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曾國藩 > 曾國藩書劄6 | 上頁 下頁
複沈中丞 同治元年七月二十三日


  二十日接十五日惠書,敬悉一切。筱泉來此,備述起居多福,選將練兵,夙夜匪懈,至為佩慰!應行複商之件,條列如左:

  一、裡下河辦米運費不貲,抵津後,聞雜費亦巨。吾輩量力措辦,自當以米價與各款並計。少荃明歲自不能不辦海運,江西之米附蘇米以行,合吾三人之力辦此創行之舉。其天津零費,不審有可少減者否?

  一、王護贛道,叢署贛守,允愜物望。弟已批贛局交王接辦,瑞、袁、臨三府歸併省局。念慈急於歸覲,自不能不允其所請。江西司道委任不至乏員,此間則深以無藩司為苦。近因希庵丁艱,敝處須兼撫篆,彌虞叢脞矣。

  一、南豐等縣團捐請獎之案,弟久思之不得妥善辦法。將姓名榜示通衢,以無人稟揭挑剔為主,自可稍彰公道,然亦恐其雷同附和,並為一談。鄙意弟與閣下暨黼堂皆久在江西,各縣團練出錢之多少,功效之大小,亦差有耳目聞見。如宜黃報捐數二十五萬有奇,與吾輩聞見全不符合,則雖供證僉同,亦宜駁之。准此類推,則各縣來報捐數者,報團功者,皆可以吾輩平日之聞見、心中之尺寸駁之。皖北宿松縣頃以團捐請獎廣額,弟以去年失守無功批駁矣。國家定例,督撫以司詳為憑,司道以縣稟為憑,州縣以紳民公呈為憑。論者謂如漢學考據之家,惟恐其說之不出於人。弟則素性武斷,擬仿理學陸、王之家,惟恐其說之不出於己。閣下榜示之法善矣,欲更進芻蕘,請參用鄙人武斷之法。可否?

  一、江西須另練一軍,弟久有此意。屢向養素、少仲、子大、竹莊諸君征索本地將將,洎無以應,深以江西腹地空虛為慮。來示欲練額兵為一軍,此策最善,鄙意願急贊成之。歲約十萬金,不過費養勇千五百人之口糧耳,何足介意?陳鎮精明而多疾病,萬鎮耐勞而少條理,各有所短,然均未染習氣,可以集事。惟既經離汛歸各轅操練,即不必令半年歸汛,竟可留轅長操,與長征之兵無異。又欲整營規,須令其住帳棚、紮壘、挖濠,若近賊相持規模。江西城外苦無紮營之地,若跑大隊及槍炮打靶,尤嫌太窄。或令紮駐青雲浦,或調兵三千分紮六壘,小操則調之城邊,大操則閣下就往,庶幾氣勢較壯,漸成勁旅。

  一、劉青雲事,閣下親提審訊,必可洞見垣方。弟恐刑幕回護前失,文員作踐武營,故爾加意推敲,斷不肯意氣用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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