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曾國藩 > 曾國藩書劄6 | 上頁 下頁
複李希庵中丞 同治元年七月初九日


  接初六日亥刻函牘,驚悉姻伯母太夫人錦堂棄養,哀愕曷極!既傷閣下至性肫篤,永抱終天之痛,又念尊恙新愈,深慮以毀危身。務祈左右於哀號迫切之餘,稍為留神珍重家國屬望之身,以慰椿庭暮年之景。但能保養支持,安抵裡門,入盡撫棺之慟,出承椿庭之歡,則貴恙必速愈全愈。此鄙人所可操券以決者。目下未抵裡以前,則全視乎左右之斟酌保護也。

  至於奔喪日期,似宜俟奉到諭旨再行起程。終制之事,不特朝廷斷不俞允,即國藩亦斷難相許。數月後,求臺端仍出治軍,共維大局。至假期之久暫,恭候聖裁,尚可徐徐商奏。閣下到籍後亦可酌定奏陳。前日派陳得月省問尊恙,聞其在途患病,不知已到六安否?先此奉唁孝履,余俟明日續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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