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曾國藩 > 曾國藩書劄6 | 上頁 下頁 |
複沈幼丹中丞 同治元年三月十五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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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蔡少彭兄必應留于江省,請尊處主稿挈敝銜入奏。弟于初八日奏請欽派大員辦廣東之厘金,供江浙之兵餉。如荷俞允,當奏派少彭與丁禹生赴粵經理開局事宜,並思委筱泉至粵一行。此外尚有賢員可去者否?祈酌示。 一、九舍弟進攻巢縣、和、含,即以堵禦下游之賊不得上犯廬江、安慶,是以剿為堵之局。若抽調此軍赴皖南,則賊匪可直犯無廬、安慶,而太湖、宿松處處空虛,賊縱不圍撲安慶,亦可長驅竄湖北矣。鮑軍在江南亦系以剿為堵,與舍弟局勢相同,皆不可動。 一、王德榜撤省,原營交段道兼統,甚好甚好!敝處前日奏商之件,與尊處辦法不謀而合。 一、現在賊數甚多,動輒數萬。官軍若非大支勁旅,不特不能野戰,並不能守營,惟守城差有把握耳。廣豐緊急,閣下以劉勝祥二千為遊擊之師,以王沐二千副之,飭扼防排山等處。鄙意賊若來撲,劉、王之力必不能固守營盤,無益于廣豐而有損於撫州,似不甚妥。段道亦非能統劉、王之才,如王沐尚拔行未遠,可否收回成命,飭繼果仍守撫州,祥營仍守廣信?伏候卓裁。弟所以專派諸軍守城,不責其野戰,並不責其扼要紮營者,深知其不可恃耳。欲求可以野戰之師,在廣、玉一帶,惟望左軍;在撫、建一帶,惟望鮑軍、蔣軍。 一、袁州府協互訐之案,承飭司詳參迅結,甚慰!厥後南城互訐一案,弟亦嚴批,不知有當否?凡弟批劄未當事理者,望隨時函示為感。 一、生童攻逐洋人一案,恐不免於後患。聞其所居有殘殺幼孩,近於采生折割。真天主教士,當不如此。或仍是內地奸民假託,事急則借威勢於洋人乎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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