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曾國藩 > 曾國藩書劄5 | 上頁 下頁
致李希庵中丞 咸豐十一年十月初七日


  潤帥奉旨人鄉賢祠,揆帥奏中所請人賢良祠之處,未蒙俞允乎?東征諸軍皆潤帥一人維持,朝廷或未深知。

  箴言書院究尚欠銀若干?求查示。鄙意奠儀先盡書院用之,齋房宜宏壯,膏火宜優裕,以慰潤公九泉之靈;其次則分惠胡氏宗族,以補書院之所不逮;又其次乃歸陶夫人及哲嗣私家之用。潤帥本有恆產,私用當不至空乏。設有不贍,國藩與閣下暨左、彭諸君,從容濟助,尚不為遲。揆之潤帥先公後私之素志,似以書院為重。閣下以為何如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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