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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國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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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國藩書劄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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複張凱章 咸豐十一年九月十四日
玉體漸次痊複,欣慰何可言喻?街口、臨溪厘務雖次第興辦,嚴、蘭逆氛未靖,商賈終不踴躍。
七月十七日大行皇帝龍馭上賓。此間接到部文,即劄行貴處,不知何以尚未接到。定例:軍營弁勇不縞素,不蓄髮,不用藍印,照常辦事,僅統兵大員在營外摘纓素服三日而已。閣下系兩司大員,應摘纓素服三日,第四日後仍照常辦事。不蓄髮,不用藍印,以符軍中儀制。嚴州近日賊勢何如?便中尚乞詳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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