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曾國藩 > 曾國藩書劄5 | 上頁 下頁
複胡宮保 咸豐十一年四月二十八日


  一、公赴上游,似不宜身臨行間。應請即駐省城,以保省垣及籌餉二事自任。目下鄂中所患者,不僅在外寇,而在省城,條理頗紛,用人稍雜。公回省則武漢固于金湯,而餉項亦必有起色。

  一、肢體雖大,針灸不過數穴;疆土雖廣,力爭不過數處。目下江所爭者省會也,九江也,湖口也,廣信也,贛州也。鄂所爭者省會也,二漢也,荊、襄也,黃州也。江、鄂及東南所共爭者,懷、桐也。自此以外,不必處處兼顧。忠逆如果由義甯竄入鄂境,只要省城有備,如崇、通、興、冶等處,似不必一一顧全,且可度外置之。

  一、希帥來謀黃州,極好!極好!不必遽冀克復。但三面水軍,一面希營,自可遏賊之四出焚掠。成軍宜歸併希公,胡軍或暫留石牌,祈酌之。

  一、搜獲偽文,狗酋之逃,專避鮑軍之鋒。待鮑軍回南岸,狗與璋、黃等仍回懷、甯尋戰。侍前擬端節後調鮑援瑞,今且緩調。偽文抄呈,又池州偽文亦抄閱。池郡空虛之至,當商厚庵圖之。

  一公赴上游,仍以坐船為妥計。當在吉水溝登舟,侍當棹小船至華陽鎮一展良覿,求先示行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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