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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國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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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國藩書劄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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複易畇亥 咸豐十一年四月初十日
菜種須專人至江西去買,不可稍涉因循。此事須認真,一則民生在勤,可以省錢;二則夏間多食佳疏,可以免疲。陳都司在金字牌招勇,並未奉劄。凡招勇者,糧台必有一劄。請即嚴拿懲辦,多殺數人,此風自息。僕于三年在長沙殺人頗多,奸宄斂跡。去年在祁未能嚴辦,將來必為地方之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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