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曾國藩 > 曾國藩書劄5 | 上頁 下頁 |
複楊厚庵 咸豐十一年四月初九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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舍季弟東路防務未臻完固,又有二十二日之挫得閣下照料一切,趕修水壘,賊不敢爭,深用感慰。成名標此次再出,本欲力為扶植,以酬其創始之勞。及觀其頹然衰老,難期遠到,尤增憫惜。粵東購炮之行,其斤重與原開之單不相符合,又往迅時日太久,鄙心深不以為然。挾帶私鹽亦必非無因而被誣,是以日久未與申理。 頃接成與李、黎三人公稟,憐其羈系之苦,讀其情詞之迫,自不能恝置不問。今閣下又以為言,擬即日備諮粵東督撫,請其省釋。惟粵督勞公前此不甚相能,而耆中丞由江西調粵,疑鄙人有密劾之舉,懷嫌尤深。此次以修怨於敝處,而借成、李、黎三人以泄其私忿,敝處雖有諮往,恐非徒無益,而又甚之耳。水師購炮,大事也;睚眥嫌疑,小隙也;挾帶私鹽,亦小眚也!因小故而誤大事,疆吏之居心如此,言之慨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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