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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國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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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國藩書劄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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複胡宮保 咸豐十一年二月二十一日
北岸事本非不可為者。惟省城臨警招勇,希帥自巴河南渡,二者殊不愜人意。成敗有天,聽之可也。鮑軍暫不晉江西省,萬一賊撲安慶之背,鮑可渡江援之,多亦可援。若圍攻太湖,多、鮑亦皆可援,但須大股圍撲一二日,然後調鮑軍渡江,預先北援則不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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