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曾國藩 > 曾國藩書劄4 | 上頁 下頁
複楊厚庵 咸豐十一年正月二十九日


  淮揚水師各營,船已造成,炮亦將到,自應令其招勇操練。而餉項十分支絀,無可設法。意欲于華陽鎮厘金項下通融若干,專以協濟淮揚水師,俾得趕緊招勇,請閣下與雪琴熟商,如荷允許,每月可濟若干?一面見複,一面告知黃昌期飭各營招勇;倘協濟之數無幾,或每營令十哨先招,十哨緩招。請閣下與雪琴、昌期商定辦理。將來操成後,駛赴下游,即在淮揚一帶籌餉,不必再支華陽厘款矣。國藩已辦銀一萬兩,專備昌期等前赴淮揚途費之用。目下招勇是否即需解往應用,抑或不遽扯動,亦請閣下與雪琴、昌期商定見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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