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曾國藩 > 曾國藩書劄4 | 上頁 下頁
複李筱泉 咸豐十年七月二十一日


  一、來緘雲,應行增設裁併之處,俟各路稟報到日,參核再詳,甚為妥洽。蔡少彭雲:「矯弊更防其過驟。」此語極可佩也。大抵欲革弊者,必新章十分妥善,遠勝舊章,然後下手,否則不可輕動。

  一、「官紳參用」四字,兩湖業有成效,江西亦宜仿照行之,無疑義矣。惟採訪宜多,委用宜慎,平日以薪水養之,留于省城,劄派時,則必再三叮囑,庶得用紳之利,而去其弊。

  一、公事知而不言,坐視成敗,自菲所宜。閣下今既補贛南實缺,尤不必過涉客氣,凡正話、實話,多說幾句,久之人自能亮其心,即直話亦不妨多說,但不可以訐為直,尤不可背後攻人之短,除此二戒外,概宜知無不言,言無不盡。

  一、起票驗票,並炮船費共五分,餘卡不抽,通省謂有不得了之日,誠然誠然。幸未出示,從長計議,猶可更改,湖北章程何如?通省共四分否?與其異日再加,不如此時不多減之為愈也。南自大庾,北至湖口,東自玉山,西至萍鄉,水路動至三千里,多抽或亦無妨,請通籌之。此軍餉全域所關,不可不慎之於始。

  一、閣下奉命補授贛道,請在省城經理牙厘,章程大定後,冬間再赴新任。


學達書庫(xuoda.com)
上一頁 回目錄 回首頁 下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