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曾國藩 > 曾國藩書劄3 | 上頁 下頁 |
複胡宮保 咸豐十年五月二十二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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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接兩次惠緘。左季公事,若待渠信來再定,則複奏太遲;若逕行先奏,則當請其入蜀。蓋以事勢言之,則人蜀大有益於鄂。鄂好即可波及于吳;吳好不能分潤於蜀。季公之才,必須獨步一方,始展垂天之翼。以奏對言之,諭旨所詢,獨當一面者,斷無對曰否之理。既對曰可矣,則當令其速了蜀之小事,而後再謀吳之長局。是忠於為國謀,忠於為鄂謀,忠於為季謀,三者皆宜人蜀,但不忠於謀鄙人耳。淺見如此,不知與尊意相合否? 此折本應由侍主稿,但目下侍距揆帥太遠,距季公太遠,實難會商。敬求閣下主稿,送敝處拜發,仍列揆帥首銜。來吳則自謀私忠,入蜀則三謀公忠,二者俱可,侍無意必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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