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曾國藩 > 曾國藩書劄3 | 上頁 下頁 |
複駱中丞 咸豐十年五月十七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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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緘敬承一切。湘省用兵日久,庫款搜括無遺,侍亦熟悉梗概。自接大諮,即具公牘另複,請湘省協濟二成,而江西認發八成。蓋前此侍在局外,純乎為客,故作兩平之辭。目下侍在局中,易客為主,則八成之數,侍亦有應辦之責。敬求大力迅遣凱章、梅村諸君來江,分赴饒州、撫州等處,俾賊不闌人江西,則江、湘兩省,皆可從容料理,則餉項亦可設法支撐。抑或尊處並不能足二成之數,侍亦不敢苦索取盈。且各軍新募,求尊處猝辦萬餘人之兵仗,兼以點綴行裝,所費不貲,當有不止于二成者。不特感大德於勿諼,即總局諸兄之勞心勞力,亦與上年寶慶危急時無異,思之良深感愧。 來示謂主持得人,生財之道必有效驗。侍昨奏明專辦江西牙厘,擬以李黼堂、筱泉、沈幼丹、蔡少彭四人綜理其事。將仿湖南辦法,如所獲較多,則湘軍來江,或不致遽虞饑潰,則大幸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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