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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國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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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國藩書劄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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複胡宮保 咸豐十年三月十七日
淡公賢者,斷無不殉節之理,但不知少村護家眷以出否耳?公之身不特為南數省所倚賴,亦為吾党所宗仰,似不宜過於憂傷。
久無寄諭來楚,想因清江浦失守之後,江浙奏報不通。淡公十一、十五兩次奏報必皆未到京也。杭城既失,若能保得寧、紹、台三府,事尚可為。浙東無一兵,四眼狗又已南渡,恐寧、紹、蘇、常,皆可危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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