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曾國藩 > 曾國藩書劄3 | 上頁 下頁
致胡宮保 咸豐十年正月十五日


  宿松派打行仗之三營,昨日可抵新倉。太湖朱品隆等四營,今日可抵新倉,計一、二日可見仗矣。此間議者,有急戰、緩戰二策,請陳左右,擇一而行之。

  一、急戰策。山外山內各軍,逐日進攻,使賊腹背受敵,應接不暇。太湖官軍亦出隊攻城,使城賊不敢悉出以赴前敵。

  一、緩戰策。山外四軍,但積糧固壘為自守計,山內諸軍步步逼紮,卻不尋賊開仗。太湖四面高山,僅西南一口出水,於此口築壩,長不過裡許,高不過四丈。久不過一月,則積水三丈,全城皆淹沒矣。二月以後城賊、援賊必日夜求與我戰;我卻固守,偏不與之戰。此策果行,援賊縱不大破,城賊必無漏網。

  右二策,鄙意目下急戰五日,用前策;過五日而援賊不退,即用後策。可否?敬求詳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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