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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國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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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國藩書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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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王璞山 咸豐三年九月二十四日
新招之勇未經訓練,斷不可用。一年六月援江之師,即前車之鑒矣。足下或在大吏前言明此層,至少亦須訓練一個月。以即日帶來衡城,大練同訓為要。即十分緊急不能來衡,亦宜在本邑訓練。縱使湖北有失守之信,亦不可以不練之卒,倉皇出而應敵也。練至一月以後,即舉旗長征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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