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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周子儼 咸豐三年九月初十日


  借銷粵引一案,粵楚諮文往返數次,迄無成議。楚有求於粵,粵自無求于楚,必欲令其減價而後能行。吾新章則求之愈急,聽之愈藐。為今之計,不得不放令私販暢來,以免湖湘官民淡食之虞。

  鄙意欲請閣下會同方伯劄飭各州縣,無許稽查粵鹽,並出示嚴禁兵役痞棍私行卡阻。數月之後,粵鹽暢行,然後設一官卡,以補苴匣費公費于萬一。如其可行,實為便民,尚懇複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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