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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隸總督請建祠保定疏


  太子太保大學士直隸總督一等伯臣李鴻章跪奏:

  為已故督臣遺愛在民,據情奏懇恩准建立專祠崇祀名宦,恭折仰聖祈鑒事。

  竊據藩司孫觀、臬司范梁、清河道葉伯英會詳,據保定府紳士賀錫福等稟稱,原任大學士、兩江總督曾國藩,自同治七年調任直隸。時值撚氛甫靖,該督臣苦心經理,澄敘官方,禮賢清訟,選將練兵,興舉水利,賑恤災荒,善政班班,不可殫述。前津郡稟請建祠,業蒙奏准。省城為首善之區,士民愛戴尤深!籲懇捐建專祠,春秋致祭。並據直省紳耆進士王振綱、翰林院庶吉士辛家彥等公呈請,將前督臣曾國藩崇祀省城名宦祠各等情請奏前來。

  臣查該故督臣調任畿輔兩年,舉賢任能,吏治為之清肅。他如治河、練兵,次第籌辦,皆有成效。於地方利弊切實講求,綱紀漸立,廢墜具修。其在任時,清理通省訟獄積案數萬件。去任後,籌助天河水災賑銀二十萬兩,尤為人所難能,功德在民,久而弗替。既據合詞環請,出於至誠,相應據情,籲懇天恩,准于保定省城由該紳士等捐建前督臣曾國藩專祠,由地方官春秋致祭,並准袝祀省城名宦祠,以順輿情,而彰忠藎,理合恭折具奏。伏乞皇太后、皇上聖鑒訓示。謹奏。

  軍機大臣奉旨著照所請,該部知道。欽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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