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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65年五十五歲夏


  四月初一日,公抵揚州。運司李宗羲稟商鹽政厘務。設鹽棧於瓜洲之新河口,以利捆運。裁減江北厘卡,改定江北厘務章程。

  初三日,還金陵署。

  十五日,具折奏黃翼升水師、張樹聲淮軍已到清江防所,劉銘傳、周盛波日內當抵邳、宿之境。又折奏前漕督袁甲三先經奉旨于臨淮建立專祠,旋因案撤銷,請仍准建複。附片奏皖南鎮總兵唐義訓開缺,以總兵劉松山、道員金國琛辦理徽、寧防務。該二員蒙恩授甘肅鎮道實缺,並催令赴任,請暫留皖南,仍即以劉松山缺調補皖南鎮實缺。又片奏新授安徽臬司李宗羲暫留兩淮之任,整理鹽務。

  二十日,核定瓜洲鹽棧章程。

  二十一日,接奉廷寄書公爵加稱曰「毅勇侯。」

  鮑公超回川後,所部霆字營分為兩軍:其一,總兵婁雲慶領之入閩;其一,總兵宋國永領之赴蜀,將率以出關也。入閩之軍在上杭縣大嘩,回向江西索餉。江西藩司孫長紱急發銀六萬兩,迎解於軍前,眾稍定。入蜀一軍行至湖北金口登岸,嘩潰為亂,竄陷咸寧縣,擾犯江西、湖南邊境,李公瀚章調軍平之。公久慮霆營之有變,至是聞警,適如前疏所慮,為之憮然,憂念不已。

  僧王追擊撚匪至於山東,日馳百數十裡不息,撚匪勢亦飆忽,迭奉諭旨,以持重為戒。公亦具密疏,請令僧邸一軍稍休暇以養銳。疏未上也。二十四日,忠親王僧格林沁在曹州中伏陣亡。兗豫之間,賊勢益張,遠近人心為之惶駭。

  二十五日,公接見洋人,議江南通商事宜。是月,公與李公鴻章會奏遵旨核減蘇松等屬浮糧一折。

  鄭公敦謹奉旨授湖北巡撫,吳昌壽調河南巡撫。

  五月初一日,馳折奏迭奉諭旨,複陳大略:其一,鮑超霆營潰叛之故,固憚萬里長征之苦,實由積年欠餉之多,已飛諮鮑超迅赴鄂中,調停解散。檄調劉連捷等軍,南渡九江,諮彭玉麟調派水師扼防江西。其一,水師炮船,宜用於長江大川之中,若運河水窄岸高,斷難施展。黃河與大江,船式迥殊,水性亦異,宜由山東,河南撫臣另造舢板,分防黃、運兩河,則畿輔永無撚患。凡二條。附片奏稱:金口霆營叛亂,容有別情,至婁雲慶一軍在閩鼓操,則系因饑生變,實無他故。臣不在江西,不能籌發欠餉,又明知霆營出關,必將生變,不能及早奏請停調,至釀今日之禍,皆由臣區畫一善,恩信不孚,無可辭咎!容俟查明原委,自請嚴處。又代奏陝西臬司陳湜謝恩一折,奏請應否陛見。

  初二日,奉到寄諭。令公出省至淮、徐一帶,督率水陸援軍,相機剿賊。

  初三日,公聞僧王陣亡之驚,奉到上諭:「欽差大臣協辦大學士兩江總督一等毅勇侯曾國藩,著即前赴山東一帶,督兵剿賊。兩江總督著李鴻章暫行署理,江蘇巡撫著劉郇膏暫行護理。欽此。」又奉上諭:「曾國藩著即攜帶欽差大臣關防,統領所部各軍星夜出省,前赴山東督剿等因。欽此。」

  初四日,奉到寄諭一道,初七日奉到寄諭二道。皆催公迅速啟程。

  初九日,馳折奏遵旨前赴山東剿賊,瀝陳萬難迅速情形:金陵楚勇裁撤殆盡,僅存三千人,作為護衛親兵。此外,惟調劉松山甯國一軍,如楚勇不願遠征,臣亦不復相強。淮勇如劉銘傳等軍,人數倘少,不敷分撥,當酌帶將弁,另募徐州勇丁。以楚軍之規制,開齊兗之風氣,期之數月,訓練成軍,此其不能迅速者一也。撚匪積年擄掠,戰馬極多。馳驟平原,其鋒甚銳,臣不能強驅步兵,以當騎賊,亦擬在徐州添練馬隊,派員前赴古北口采賣戰馬,加以訓練,此其不能迅速者二也。扼賊北竄,惟恃黃河天險,若興辦黃河水師,亦須數月,乃能就緒,此其不能迅速者三也。直隸一省,宜另籌防兵,分守河岸,不宜令河南之兵,兼顧河北。僧格林沁剿辦此賊,一年以來,周曆湖北、安徽、河南、江蘇、山東五省,臣接辦此賊,斷不能兼顧五省,不特不能至湖北也,即齊、豫、蘇、皖四省,亦不能處處兼顧。如以徐州為老營,則山東只能辦兗、沂、曹、濟四郡,河南祗能辦歸、陳兩郡,江蘇只能辦淮、徐、海三郡,安徽只能辦廬、鳳、潁、泗四郡。此十三府州者,縱橫千里,撚匪出沒最熟之區。以此責臣督辦,而以其餘責成本省督撫,則汛地各有專屬,軍務漸有歸宿。此賊已成流寇,飄忽靡常,宜各練有定之兵,乃可制無定之賊。方今賢師新隕,劇寇方張,臣不能速援山東,不能兼顧畿輔,為謀迂緩,駭人聽聞,殆不免物議紛騰,交章責備。然籌思累日,計必出此,謹直陳芻蕘,以備採擇!附片奏稱:精力日衰,不任艱钜。更事愈久,心膽愈小!疏中所陳專力十三府州者,自問能言之而不能行之。懇恩另簡知兵大員,督辦北路軍務,稍寬臣之責任,臣仍當以閒散人員效力行間。又折奏保張樹聲補徐海道缺,吳世熊補淮揚道缺。

  僧王沒後,將軍國瑞革職留營,接護其軍,並護欽差大臣關防,軍心不固。公亟調劉銘傳一軍赴濟寧以助之,李公鴻章調派道員潘鼎新領淮勇五千人,由輪船航海赴天津,以衛畿輔。

  是日,奉到上諭:「欽差大臣協辦大學士兩江總督一等毅勇侯曾國藩,現赴山東一帶督師剿賊,所有直隸、山東、河南三省旗綠各營及地方文武員弁,均著歸曾國藩節制調遣。如該地方文武不遵調度者,即由該大臣指名嚴參。欽此。」尋又奉督率親軍輕騎就道兼程北上之旨,于時公定計撤退湘軍,近用淮軍。酌留金陵湘勇四營,增募千人,凡六營,委道員羅麓森等領之,以為親兵,隨同北征。其餘湘軍在江南者,全行撤遣回藉。

  十三日,馳奏欽奉諭旨謹陳籌辦情形,並請收回成命一折。奏稱:潘鼎新一軍,由輪船駛赴天津,可以壯畿輔之威,可以補臣迂緩之過,目前局勢,似可無虞!至於節制三省,臣實不能肩此巨任;即才力十倍於臣者,亦不必有節制三省之名。並稱河北宜責成直隸總督另籌防兵,不宜調南岸之師,往來渡黃,疲於奔命。各省巡撫,亦宜另籌防兵,不可使剿撚之師,追逐千里,永無歸宿。反復申明前疏之說。附片奏:潘鼎新、劉銘傳、張樹聲、周盛波等四軍,皆系淮勇,經李鴻章兄弟苦心訓練而成者。已調甘涼道李鶴章辦理行營營務處,請旨籌開甘涼道缺。並令李鴻章之李弟李昭慶赴營差遣。又片奏:鎮江、揚州水陸防軍撤遣已竣,所有原設糧台,一併裁撤,另設報銷局,進冊報銷。又片奏:咸豐三年,江寧城陷,將軍祥厚等殉難,布政使祁宿藻先在圍城中積勞病故,已奉旨優恤,仍請將祁宿藻祀祥厚專祠。

  二十一日,公詣晉臣卞忠貞公祠,祠新葺成也。

  二十二日,李公鴻章至金陵,公交卸總督關防。

  二十三日,奉到上諭:「曾國藩懇辭節制三省之命,具見謙抑為懷,不自滿假!該大臣更事既多,成效夙著,若非節制直、東、豫三省,恐呼應未能靈通,勿再回辭。欽此。」

  二十四日,馳折奏報交卸督篆帶兵出省日期,並報撚匪回竄皖、豫、山東情形漸松,當無渡河北犯之慮。又折奏保肅清皖南出力員弁,開單請獎。附片奏:本年二月,提督鮑超委員赴口外採辦戰馬八百匹。今鮑超出關之行,已因兵變而中止。應請敕下兵部,令此項馬匹徑赴山東,解臣行營,俾資練習。又片奏裁撤湖南東征局,其湖南協甘之餉,由撫臣李瀚章酌籌協解。又具折奏報淮南鹽課收數第二案。附片奏:兩淮鹽課撥解京餉之銀五萬兩,請改解臣營,以應急需。又奏查得已故兩江總督陸建瀛遣骸,護送回籍。

  二十五日,公由金陵登舟,飭北征六營湘軍即日拔隊啟行。其所撤遺各湘勇,委員押令悉數溯江西上,毋得停留。

  二十八日,公舟解纜渡江,彭公玉麟從。公與彭公核定長江水師章程。

  是月,唐義訓、金國琛所部徽州防軍索餉鼓噪。劉公長佑駐軍開州,督造防河戰船。

  左公宗棠克漳州府城。蘇省所派郭松林等軍克漳浦縣城。福建全省皆平,賊竄廣東之境。劉公坤一奉旨授江西巡撫。

  閏五月初一日,公舟泊瓜洲。

  初三日,泊揚州,劄委知府彭嘉玉辦理江寧糧台。

  初八日,抵清江浦。

  十一日,馳折奏撚匪南趨安徽,藩司英翰在雉河集被圍,調水師入洪澤湖,以達臨淮;調劉銘傳周盛波回援皖北。附片奏道員羅麓森委辦營務處。又片奏力辭節制三省,懇請收回成命。

  十二日,劄委淮揚道吳世熊辦理轉運糧台。維時撚酋四人,曰張總愚、曰任桂、曰牛洪、曰賴文光,賴逆則粵奧匪之黨也。四股匪徙數十萬,馬數萬匹,分合不常,往來飆忽。官軍追逐,或求一戰而不可得,甚或委棄軍火粟馬以資賊。大河以南,淮、漢以北,蹂躪數千里。公既奏定專辦十三府州,扼要駐軍,不事馳逐。其用湘、淮各軍火器餉需,用水道轉運,以江南為根本,以清江為樞紐。溯淮、潁而上者,達于臨淮關、周家口,溯運河而上者達於徐州、濟寧州。治軍轉餉之規,與前此北方官軍迥殊矣。

  劄撤徐州鎮總兵詹啟綸一軍,遣散回籍。出示曉諭淮北民圩,嚴緝奸匪。

  二十日,劉松山軍到清江浦。

  二十一日,馳折奏:群賊全萃皖境,英翰空出重圍以求援。壽春鎮總兵易開俊目疾增劇,擬親率湘軍赴臨淮駐劄,就近調度。派劉松山兼統易開俊之軍。臣初奏四省十三府州之地,安徽以臨淮為老營,河南以周家口為老營,江蘇以徐州為老營,山東以濟寧為老營,各駐重兵,多儲糧械,一處有急,三處往援,有首尾相應之象,無疲於奔命之虞,或可以速補遲,徐圖功效。至於目前諸將,劉銘傳、潘鼎新均可獨當一面,張樹聲、周盛波兩軍合當一面,劉松山、易開俊合當一面。另派郎中李昭慶訓練馬隊,合以親王舊部,同為遊擊之師。又折奏派委浙江運司李榕前赴濟寧,承領國瑞交代事件,並迎提親王舊部軍馬,赴徐州調遣。飭潘鼎新一軍移駐濟甯,會同李榕料理接管。附片奏:欽奉寄諭,陳國瑞、劉銘傳曾有互鬥之案,飭臣斟酌,妥為調派。現在劉銘傳援剿皖北,應令陳國瑞暫駐河南境,不宜其事一處,以杜諸軍內訌之漸。又片奏總兵陳國瑞優劣事蹟,請旨飭歸河南巡撫節制調遣。

  是日,前折遞回,奉到上諭:「曾國藩因節制三省,任大責重,複懇請收回成命,具見謙抑之忱!第賊氛猖獗,時事孔艱,事極不專,則一切調度事宜,深恐呼應不靈。該大臣惟當力任艱巨。與三省督撫和衷籌畫,將此奏賊眾克期殄滅。彼時三省軍務既平,自可毋庸該督節制。既為其實,毋避其名,萬不可稍存過慮之心,再有漬讀。欽此。」

  二十二日,公由清江登舟,換用淮船。

  二十六日,渡洪澤湖。

  二十八日,舟泊五河。馳折奏皖境一片逆氛,非馬隊不足以制勝。請將寄諭撥交河南之馬隊,一起凡四百九十六員名,調赴皖北助剿。附片申陳:精力衰頹,軍勢單弱,尚未開總督兩江之缺,而更增節制三省之名,耿耿寸衷,如負重疚。懇收回成命,但責臣之會辦剿撚,自當通力合作,不敢稍分畛域。如不蒙俞允,更當累疏瀆陳,不辭嚴譴。

  二十九日,公舟抵臨淮關駐營。

  是月,安徽雉河集解圍,賊竄河南許州境。湖北蔣凝學一軍奉調赴甘肅,行至襄陽嘩潰。

  六月初六日,批總兵陳國瑞稟牘,凡二千餘言,稱其所能,而歷數其過失。申明禁約,凡四條:一曰不擾民,二曰不私鬥,三曰不梗令,詞旨嚴切,陳國瑞複稟,未能遵公約束也。

  初八日,喬公松年來見公。初十日,出示曉諭:「毫州、蒙城、宿州、永城四屬民圩,分別良莠,擒送撚匪赴軍營者,重賞。並委員會同州縣,嚴拿匪徒,就地懲辦。

  十二日,與喬公松年駛折會奏,援軍大捷,雉河解圍。附片專奏陳州府庫存銀二十萬兩,擬與江蘇、安徽、河南分撥各五萬兩,給付軍營,其李鴻章應得之餉,即就近撥發劉銘傳等軍用餉。

  十三日,公移駐陸營。時淮水盛漲,各營多移淮南岸以避水。公營在北岸,築堤以捍之。

  公弟國荃奉旨授山西巡撫。二十四日,奉到上諭:「曾國荃已簡授山西巡撫,曾國藩當囑該撫勉圖報效,作速赴任,勿以病辭。欽此。」

  是月,賊西竄南陽、襄、陝一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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