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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四弟九弟·千里寄銀禮輕義重


  澄沅弟左右:

  餘經手專件,只有長江水師,應撤者尚未撤,應改為額兵尚未改,暨報銷二者,未了而已,今冬必將水師章程出奏,並在安慶設局,辦理報銷,諸事清妥,則余兄弟或出或處,或進或退,綽有餘裕。

  近四年每年寄銀少許,與親屬三黨,今年仍循此例,惟徐州距家太遠,勇丁不能撤帶,因寫信與南彼,請其在鹽局匯兌,餘將來在揚州歸款,請兩弟照單封好,用紅紙簽寫菲儀①等字,年內分送,千里寄此毫毛,禮文不可不敬也。

  (同治四年十月十六日)

  【注釋】

  ①菲儀:菲薄的禮儀。

  【譯文】

  澄、沅弟左右:

  我經手的專件,只有長江水師,應撤的還沒有撤,應改為額兵的還沒有改,加上報銷這件事,沒有了結,今年冬天必將水師章程辦好上奏,並在安慶設局,辦理報銷,各項事務清理妥當,我們兄弟或出或處,或進或退,綽綽有餘裕。

  近四年每年寄銀少許,與親屬三黨,今年仍舊依慣例辦,只是徐州離家太遠,士兵不能撤帶,因此寫信給南坡,請他在鹽局匯兌,我將來在揚州還,請兩弟照單封好,用紅字簽寫「菲薄的儀金」字樣,千里寄毫毛,禮輕仁義重罷了。

  (同治四年十月十六日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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