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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安石·秘閣校理丁君墓誌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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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奉郎、尚書司封員外郎、充秘閣校理、新差通判永州軍州兼管內勸農事、上輕車都尉、賜緋魚袋晉陵丁君卒。臨川王某曰:「噫!吾僚也。方吾少時,輔我以仁義者。」乃發哭吊其孤,祭焉,而許以銘。越三月,君婿以狀至,乃敘銘赴其葬。 敘曰:君諱寶臣,字元珍。少與其兄宗臣,皆以文行稱鄉里,號為「二丁」。景祐中,皆以進士起家。君為峽州軍事判官,與廬陵歐陽公游,相好也。又為淮南節度掌書記。或誣富人以博,州將,貴人也,猜而專,吏莫敢議,君獨力爭正其獄。又為杭州觀察判官,用舉者兼州學教授,又用舉者遷太子中允,知越州剡縣。蓋其始至,流大姓一人,而縣遂治,卒除弊興利甚眾,人至今言之。於是再遷為太常博士,移知端州。儂智高反,攻至其治所。君出戰,能有所捕斬,然卒不勝,乃與其州人皆去而避之,坐免一官,徙黃州。會恩,除太常丞,監湖州酒。又以大臣有解舉者,遷博士,就差知越州諸暨縣。其治諸暨如剡,越人滋以君為循吏也。英宗即位,以尚書屯田員外郎編校秘閣書籍,遂為校理、同知太常禮院。 君直質自守,接上下以恕。雖貧困,未嘗言利。于朋友故舊,無所不盡。故其不幸廢退,則人莫不憐;少進也,則皆為之喜。居無何,禦史論君嘗廢矣,不當複用,遂出通判永州,世皆以咎言者謂為不宜。夫驅未嘗教之卒,臨不可守之城,以戰虎狼百倍之賊,議今之法,則獨可守死爾;論古之道,則有不去以死,有去之以生。吏方操法以責士,則君之流離窮困,幾至老死,尚以得罪於言者,亦其理也。 君以治平三年,待闕於常州,於是再遷尚書司封員外郎,以四年四月四日卒,年五十八。有文集四十卷。明年二月二十九日,葬于武進縣懷德北鄉郭莊之原。 君曾祖諱輝,祖諱諒,皆弗仕。考諱柬之,贈尚書工部侍郎。夫人饒氏,封晉陵縣君,前死。子男隅,太廟齋郎;除、隮為進士;其季恩兒尚幼。女嫁秘書省著作佐郎、集賢校理同縣胡宗愈,其季未嫁,嫁胡氏者亦又死矣。銘曰: 文于辭為達,行於德為充。道于古為可,命於今為窮。嗚呼已矣!卜此新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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