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匡衡·告謝毀廟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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往者大臣以為,在昔帝王承祖宗之休典,取象於天地,天序五行,人親五屬,天子奉天,故率其意而尊其制。是以禘嘗之序,靡有過五。受命之君躬接于天,萬世不墮。繼烈以下,五廟而遷,上陳太祖,間歲而祫,其道應天,故福祿永終。太上皇非受命而屬盡,義則當遷。又以為孝莫大于嚴父,故父之所尊子不敢不承,父之所異子不敢同。禮,公子不得為母信,為後則於子祭,于孫止,尊祖嚴父之義也。寢日四上食,園廟間祠,皆可亡修。皇帝思慕悼懼,未敢盡從。惟念高皇帝聖德茂盛,受命溥將,欽若稽古,承順天心,子孫本支,陳錫亡疆。誠以為遷廟合祭,久長之策,高皇帝之意,乃敢不聽?即以令日遷太上、孝惠廟,孝文太后、孝昭太后寢,將以昭祖宗之德,順天人之序,定無窮之業。今皇帝未受茲福,乃有不能共職之疾。皇帝願複修承祀,臣衡等鹹以為禮不得。如不合高皇帝、孝惠皇帝、孝文皇帝、孝武皇帝、孝昭皇帝、孝宣皇帝、太上皇、孝文太后、孝昭太后之意,罪盡在臣衡等,當受其咎。今皇帝尚未平,詔中朝臣具複毀廟之文。臣衡中朝臣咸複以為天子之祀義有所斷,禮有所承,違統背制,不可以奉先祖,皇天不祐,鬼神不饗。《六藝》所載皆言不當,無所依緣以作其文。事如失指,罪乃在臣衡,當深受其殃。皇帝宜厚蒙祉福,嘉氣日興,疾病平復,永保宗廟,與天亡極,群生百神,有所歸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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