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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九弟·同治二年四月二十二


  沅弟左右:

  二十一日接十七日來信,奏摺稿亦甚妥適,字句間有未穩處尚易修改,惟辭撫之疏今日始行拜發,弟目下不必遽發續折,且待一月後再酌。奏留南坡之疏,余當於二十七日拜發,當會寄雲中求之銜,不會弟銜。

  鹽務改行鹽票,較之今日之逢卡抽厘大致相等,不能驟增百余萬之多。黃、金、萬、杜等皆明於小而昧于大,余於大利大害所在均曾悉心考究。如果克復江浦二口、九洑洲,鹽務或有起色,比今日所得較多,亦在百萬以內。然二浦、九洑洲之能克與否,則不在南叟之精於鹽務,而在鮑軍之攻剿得手也。故餘定計九洑洲、二浦未克之前,餘不肯奏改鹽章輪船拖帶一節,聽商人自雇則可,由餘奏定則不可也。

  惠甫可於月內赴弟處,李子真因離其家蘄水太遠,不肯前去。包折寫折之人均須在此操演一月,至五月杪再去金陵。保折將以二十七日拜發。

  餉項奇絀,不宜作添兵之計。希部餉亦極絀。毛竹丹一信抄閱。李、郭二信抄閱。季弟謝折今日拜發抄閱。順問近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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