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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九弟·同治二年四月十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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沅弟左右: 辭謝一事,本可渾渾言之,但未收回成命,已請筱泉、子密代弟與余各擬一稿矣。昨接弟諮,已換署新街,則不必再行辭謝。吾輩所最宜畏懼敬慎者,第一則以方寸為嚴師,其次則左右近習之人,如巡捕、戈什、幕府文案及部下營哨官之屬,又其次乃畏清議。今業已換稱新銜,一切公文體制為之一變,而又具疏辭官,已知其不出於至誠矣。 弟應奏之事,暫不必忙。左季帥奉專銜事之旨,厥後三個月始行拜疏。雪琴巡撫及侍郎後,除疏辭複奏二次後,至今未另奏事。弟非有要緊事件,不必專銜另奏。尋常報仗,仍由餘辦可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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