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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九弟·同治元年十二月十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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沅弟左右: 弟處氣勢漸旺,深以為慰! 寧郡、涇縣二城之米,均可支至正月中旬;春霆營中之米,亦可支至臘底。若南雲能幫打三山等處,則皖南亦必平穩。春霆於前招七千人外,又派人至三廳續招五千,于營中自借銀一萬六千帶往,不支糧台東局之銀,可謂盡心報國。其回籍治喪之意頗切,若能打開東壩,或須允准。 九月十二日恩詔,余與弟皆原官未曾升調,不能另為祖父請封。凡遇覃恩,既不為祖父請封,則亦不准貤封他人,但可為本身妻室請軸耳。弟盡可請本身夫婦誥軸,不必謙也。澄弟不肯受頭品誥封,言鄉間不便舉動,亦頗近情理,或待其過五十後,弟再行貤封,亦無不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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