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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沅季兩弟·同治元年八月二十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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沅、季弟左右: 專差到,接來信俱悉。 吳委員解餉七萬,前緘已決其徑解金陵,該員不來安慶稟見,亦殊可怪。毛、惲以此敦同舟之誼,而該員暗寓離間之意,世情淺薄如此! 六屬丁漕,不能不駁。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,恩詔豁免安徽失陷地方今年錢漕。餘與希庵會銜出示,定以十二月二十一日以前克復者起征,恩詔以後克復者不起征,茲將告示寄閱。和、巢皆在不征之列,礙難違旨開辦。無為、懷、廬等屬雖辦抵征,然當分撥各軍。弟軍之視鮑、張、朱、唐各軍已極優矣,若再處處獨優,則人必不服,餘亦無詞以告馬方伯、隋糧台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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