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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九弟·同治元年六月二十三


  沅弟左右:

  張勝祿竟以微傷殞命,可惜可痛!余昔年慟塔智亭之歿,失一威望之將;悼畢印侯之逝,失一驍悍之將。張聲揚雖不如塔,似已遠過於畢。一軍之中,得此等人,千難萬難。靈櫬過安慶時,餘當下河祭奠,賻恤其家。

  李臣典果足為繼起之賢否?淩有和、崔文田、李金洲三人,餘俱不甚熟。大約選將以打仗堅忍為第一義,而說話宜有條理,利心不可太濃,兩者亦第二義也。十六日之仗,崔文田等出卡在大濠外否?劉南雲等亦出卡否?洋槍與大炮、劈山炮三者比較,究竟何者群子最遠?望校驗見告。

  弟兩次鈔示寄喬鶴儕信,多影響之談。淮鹽向以江督為主,江督猶東,運司猶佃也。弟欲從鹽中設法生財,不謀之於我,而謀之于喬,何也?鹽務利弊,萬言難盡,然扼要亦不過數語。太平之世兩語曰:出處防偷漏,售處防侵佔。亂離之世兩語曰:暗販抽散厘,明販收總稅。

  何謂出處防偷漏?鹽出於海濱場灶,商販赴場買鹽,每斤完鹽價二三文,交灶丁收;納官課五六文,交院司收。其有專完灶丁之鹽價,不納院司之官課者,謂之私鹽,即偷漏也。

  何謂售處防侵佔?如兩湖、江西均系應銷淮鹽之引地,主持淮政者,即須霸住三省之地,只許民食淮鹽,不許鄂民食川私,湘民食粵私,江民食閩私,亦不許川、粵、閩各販侵我淮地,此所謂防侵佔也。

  何謂暗販抽散厘?軍興以來,細民在下游販鹽,經過賊中金陵、安慶等處,售于上游華陽、吳城、武穴等處,無引、無票、無照,是為暗販。無論賊卡、官卡,到處完厘,是謂抽散厘也。

  何謂明販收總稅?去年官帥給票與商人和意誠號,本年喬公給票與商人和駿發號,目下餘亦給票與和駿發,皆令其在泰州運鹽,在運司納課,用洋船拖過九洑洲,在於上游售賣。售於湖北者,在安慶收稅,每斤十文半,在武昌收九文半。售於江西者,在安慶每斤收十四文,在吳城收八文。此所謂明販收總稅也。

  弟前令劉履祥在大通開官鹽店,小屯小賣,是暗販之行徑;今欲令二三商人赴喬公處領鹽,駛上行銷,是明販之行徑。若使照和意誠、和駿發之例,亦在運署納課,亦雇洋船拖過九洑洲,亦在皖與武昌完二十文,皖與吳城完二十二文,則此外為利無幾。若不照和意誠、和駿發之例,概不完厘,則有益於弟,有損于兄,殊不足以服眾。本年四月,劉履祥在下游運鹽數船駛上,亦用洋船拖過賊境,被荻港卡員王壽祺攔住。劉履祥寄函與王,請完厘釋放,厥後過鹽河、華陽,竟未完厘。此事人多不服,餘亦惡之,擬即將劉履祥撤去,並將大通官鹽店拆毀。蓋所得無多,徒壞我名聲,亂我紀綱也。弟亦不必與喬公謀鹽,弟以後專管軍事,莫管餉事可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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