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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九弟·咸豐十年十月初五


  沅弟左右:

  初四日接奉二十日寄諭,夷務和議已成,鮑軍可不北上。九月初六日請派帶兵入衛一疏,殆必不准,從此可一意圖東南之事。

  安慶所挑餘親兵兩哨,若悉系上選,恐狗賊來援,打仗又少些好手。弟細心斟酌,或待擊退狗援後,再令兩哨南渡,亦無不可。餘前二十八日一緘,謂不須挑人來祁,是恐安慶挑出好手,難當大敵也。此次商令緩來,則專為恐扯薄安慶起見,弟細酌之。賊若有大股從練潭來集賢關,弟軍足支持二三日否?千言萬語都不要緊,惟此是性命關頭。次青以不能戰守,身敗名裂。弟所爭者,在能守與否,若能守住四五日,則希庵之援兵必至矣。專意待希之救,萬一希被桐城等處之賊牽制,不能援懷,亦事勢之所時有。弟此刻與諸將約定,預為守營五日晝夜不息之計。賊初來之日,不必出隊與戰,但在營內靜看,看其強弱虛實。看得千准萬准,可打則出營打仗,不可打則始終堅守營盤,或有幾分把握。聞迪庵於六年八月在武昌擊石逆援賊,即堅守靜待之法。每日黎明,賊來撲營,堅守不動,直至申酉間始出擊之,故無日不勝。

  希庵新授皖臬,莫令當撤委,令希查辦。弟詳複之件,盡可呈上,而莫之劾否?不系乎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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