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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諸弟·咸豐五年十一月初四


  澄侯、溫甫、子植、季洪四位老弟左右:

  十月二十八日在十等到營,接奉父親大人手諭、紀澤兒稟件及兒侄外甥等壽詩,俱悉一切。

  澄弟在朱亭帶勇,十八九可以撤營,欣慰之至。兵凶戰危,一經帶勇,則畏縮趨避之念決不可存。兵端未息,恐非二三年所能掃除淨盡。與其從事之後而進退不得自由,不如早自審度,量而後入,想諸弟亦必細心籌維也。

  南康水師,二十八日開仗一次,失長龍船一號。九江陸軍相持如故。李次青在湖口亦未開仗。黃莘農先生今年為我軍辦理捐輸,已解銀六十余萬兩,未收者尚有二十余萬。水陸兵勇自入江西境內,已用口糧百余萬。此項捐款,實為大宗。目下捐款將次用畢,莘翁又接辦鹽務。鹽務之可以籌餉者有二端:一則四月間奏請浙鹽三萬引,現在陸續運行,大約除成本外,可獲淨利十萬兩;一則于江西饒州、吳城、萬安、新城四處設卡,私鹽過境,酌抽稅課,大約每月亦可得銀萬餘兩。若此兩舉刻期辦齊,則明年軍餉竟可無慮。黃司寇之為功於我軍者大矣。浙江鹽務,先須成本十余萬,現請郭筠仙往浙一行,張羅本銀,雖未必有濟,姑試圖之。

  羅山自入湖北境內克復崇、通後,忽有濠頭堡之挫,旋於二十六日、初三日兩獲大勝,軍威大振。偽北王、偽翼王俱上犯岳、鄂之交,楚事孔棘。乃十月初二早,廬州克復,殺賊近萬,官兵即日可搗安慶。上游之賊均須回救安省,韋、石二逆或俱退回下游,兩湖之事,近日必可漸松。此吾省之福,而亦國家之厚澤,冥冥中巧為佈置,使悍賊不得逞志於兩湖也。

  兄身體如常,癬疾未愈。昨日系先妣七旬晉一冥壽,軍中不得備禮以祭,負罪滋深。莘翁自省來營商議鹽事,軍中亦無盛饌款之,故未將冥壽之期告之也。

  餘不一一。

  咸豐五年十一月初四日,于南康府水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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