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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諸弟·道光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一


  澄侯、溫甫、子植、季洪足下:

  正月初十日發第一號家信,二月初八日發第二號家信,報升任禮部侍郎之喜,二十六日發第三號信,皆由折差帶寄。三月初一日由常德太守喬心農處寄第四號信,計托帶銀七十兩、高麗參十余兩、鹿膠二斤、一品頂戴三枚、補服五付等件。渠由山西迂道轉至湖南,大約須五月端午前後乃可到長沙。

  予尚有寄蘭姊、蕙妹及四位弟婦江綢棉外褂各一件,仿照去年寄呈母親、叔母之樣。前喬心農太守行時不能多帶,茲因陳竹伯新放廣西左江道,可於四月出京,擬即托渠帶回。

  澄弟《岳陽樓記》亦即托竹伯帶回家中。二月初四澄弟所發之信,三月十八接到。正月十六七之信,則至今未收到。據二月四日書雲,前信著劉一送至省城,共二封,因歐陽家、鄧星階、曾廚子各有信云云。不知兩次折弁何以未見帶到?溫弟在省時,曾發一書與我,到家後未見一書,想亦在正月一封之中。此書遺失,我心終耿耿也。

  溫弟在省所發書,因聞澄弟之計,而我不為揭破,一時氣忿,故語多激切不平之詞。予正月複溫弟一書,將前後所聞溫弟之行,不得已稟告堂上,及澄弟、植弟不敢稟告而誤用詭計之故一概揭破。溫弟驟看此書,未免恨我,然兄弟之間,一言欺詐,終不可久。盡行揭破,雖目前嫌其太直,而日久終能相諒。

  現在澄弟書來,言溫弟鼎力辦事,甚至一夜不寐,又不辭勞,又耐得煩云云。我聞之歡喜之至,感激之至。溫弟天分本高,若能改去蕩佚一路,歸入勤儉一邊,則兄弟之幸也,合家之福也。

  我待溫弟似乎近于嚴刻,然我自問此心,尚覺無愧於兄弟者,蓋有說焉。大凡做官的人,往往厚于妻子而薄于兄弟,私肥於一家而刻薄于親戚族党。予自三十歲以來,即以做官發財為可恥,以宦囊積金遺子孫為可羞可恨,故私心立誓,總不靠做官發財以遺後人。神明鑒臨,予不食言。此時侍奉高堂,每年僅寄些須,以為甘旨之佐。族戚中之窮者,亦即每年各分少許,以盡吾區區之意。蓋即多寄家中,而堂上所食所衣亦不能因而加豐,與其獨肥一家,使戚族因怨我而並恨堂上,何如分潤戚族,使戚族戴我堂上之德而更加一番欽敬乎?將來若做外官,祿入較豐,自誓除廉俸之外,不取一錢。廉俸若日多,則周濟親戚族党者日廣,斷不蓄積銀錢為兒子衣食之需。蓋兒子若賢,則不靠宦囊,亦能自覓衣飯;兒子若不肖,則多積一錢,渠將多造一孽,後來淫逸作惡,必且大玷家聲。故立定此志,決不肯以做官發財,決不肯留銀錢與後人。若祿入較豐,除堂上甘旨之外,盡以周濟親戚族党之窮者。此我之素志也。

  至於兄弟之際,吾亦惟愛之以德,不欲愛之以姑息。教之以勤儉,勸之以習勞守朴,愛兄弟以德也;豐衣美食,俯仰如意,愛兄弟以姑息也。姑息之愛,使兄弟惰肢體,長驕氣,將來喪德虧行。是即我率兄弟以不孝也,吾不敢也。我仕宦十餘年,現在京寓所有惟書籍、衣服二者。衣服則當差者必不可少,書籍則我生平嗜好在此,是以二物略多。

  將來我罷官歸家,我夫婦所有之衣服,則與五兄弟拈鬮均分。我所辦之書籍,則存貯利見齋中,兄弟及後輩皆不得私取一本。除此二者,予斷不別存一物以為宦囊,一絲一粟不以自私。此又我待兄弟之素志也。恐溫弟不能深諒我之心,故將我終身大規模告與諸弟,惟諸弟體察而深思焉。

  年所寄親戚各項,不知果照單分送否?杜蘭溪為我買《皇清經解》,不知植弟已由省城搬至家中否?

  京寓一切平安。紀澤《書經》讀至「冏命」。二兒甚肥大。易南轂開復原官,來京引見,聞左青士亦開複矣。同鄉官京中者,諸皆如常。

  餘不一一。

  兄國藩手草。

  再者,九弟生子大喜,敬賀敬賀。自丙午冬葬祖妣大人于木兜沖之後,我家已添三男丁,我則升閣學,升侍郎,九弟則進學補廩。其地之吉,已有明效可驗。我平日最不信風水,而于朱子所雲「山環水抱」、「藏風聚氣」二語,則篤信之。木兜沖之地,予平日不以為然,而葬後乃吉祥如此,可見福人自葬福地,絕非可以人力參與其間。家中買地,若出重價,則斷斷可以不必;若數十千,則買一二處無礙。

  宋湘賓去年回家,臘月始到。山西之館既失,而湖北一帶又一無所得。今年因常南陔之約重來湖北,而南陔已遷官陝西矣。命運之窮如此!去年曾有書寄溫弟,茲亦付去,上二次忘付也。

  李筆峰代館一月,又在寓抄書一月,現在已搬出矣。毫無道理之人,究竟難與相處。龐省三在我家教書,光景甚好。鄒墨林來京捐複教官,在圓通觀住,日日來我家閒談。長沙老館,我今年大加修整,人人皆以為好。瑣事兼述,諸惟心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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