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稟叔父母·道光二十八年七月二十


  侄國藩謹稟叔父母大人禮安:

  六月十七發第九號信,七月初三發第十號信,想次第收到。十七日接家信二件,內父親一諭,四弟一書,九弟、季弟在省各一書,歐陽牧雲一書,得悉一切。

  祖大人之病,不得少減,日夜勞心,父親、叔父辛苦服侍,而侄遠離膝下,竟不得效絲毫之力,中夜思維,刻不能安。江岷樵有信來,告渠已買得虎骨,七月當親送我家,以之熬膏,可醫痿痹云云,不知果送來否?聞叔父去年起公屋,勞心勞力,備極經營。外面極堂皇,工作極堅固,費錢不過百千,而見者擬為三百千規模。焦勞太過,後至吐血。旋又以祖父複病,勤劬彌甚。而父親亦于奉事祖父之余,撰理家政,刻不少休。

  侄竊伏思父親、叔父二大人年壽日高,精力日邁,正宜保養神氣,稍稍休息,家中瑣細事務,可命四弟管理。至服侍祖父,凡勞心細察之事,則父親、叔父躬任之;凡勞力粗重之事,則另添用雇工一人,不夠則雇二人(雇工不要做他事,專在祖大人身邊,其人要小心秀氣)。

  侄近年以來精力日差,偶用心略甚,癬疾即發,夜坐略久,次日即昏倦。是以力加保養,不甚用功。以求無病無痛,上慰堂上之遠懷。外間求作文、求寫字者、求批改詩文者,往往歷久而莫償宿諾,是以時時抱疚,日日無心安神恬之時。

  前四弟在京能為我料理一切瑣事,六弟則毫不能管。故四弟歸去之後,侄于外間之回信、家鄉應留心之事,不免疏忽廢弛。

  侄等近日身體平安,合室大小皆順。六弟在京,侄苦勸其南歸。一則免告回避;二則盡仰事俯畜之誠;三則六弟兩年未作文,必在家中父親、叔父嚴責方可用功。鄉試渠不肯歸,侄亦無如之何。

  叔父去年四十晉一,侄謹備袍套一付。叔母今年四十大壽,侄謹備棉外套一件。皆交曹西垣帶回,服滿後即可著。母親外褂並漢綠布夾襖亦一同付回。

  聞母親近思用一丫鬟,此亦易辦,在省城買不過三四十千;若有湖北逃荒者來鄉(今年湖北大水奇災),則更為便益。望叔父命四弟留心速買,以供母親、叔母之使令。其價,侄即寄回。

  侄今年光景之窘較甚於往年,然東支西扯尚可敷衍。若明年能得外差或升侍郎,便可彌縫家中。今年季弟喜事不知窘迫否?侄于八月接到俸銀,即當寄五十金回,即去年每歲百金之說也。

  在京一切張羅,侄自有調停,毫不費力,堂上大人不必掛念。

  侄謹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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