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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澄植季三弟·道光二十八年正月二十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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澄侯、子植、季洪足下: 正月十一日發一家信,是日予極不閑,又見溫甫在外未歸,心中懊惱,故僅寫信與諸弟,未嘗為書稟堂上大人,不知此書近已接到否? 溫弟自去歲以來,時存牢騷抑鬱之氣,太史公所謂「居則忽忽若有所亡,出則不知其往」者,溫甫頗有此象。舉業工夫,大為拋荒,閑或思一振奮,而興致不能鼓舞。餘深以為慮,每勸其痛著祖鞭,並心一往。溫弟輒言思得一館,使身有管束,庶心有維繫。餘思自為京官,光景尚不十分窘迫,焉有不能養一胞弟,而必與寒士爭館地?向人求薦,實難啟口,是以久不為之謀館。 自去歲秋冬以來,間溫弟婦有疾,溫弟羈留日久,亦覺牢落無耦,而叔父抱孫之念甚切,不能不思溫弟南歸。且餘既官二品,明年順天主考,亦在可簡放之列。恐溫弟留京三年,又告回避,念此數者,欲勸溫弟南旋,故上次信道及此層,欲諸弟細心斟酌。 不料發信之後,不過數日,溫弟即定得黃正齋館地。現在既已定館,身有所管束,心有所系屬,舉業工夫,又可漸漸整理。待今年下半年再看光景。 如我或聖眷略好,有明年主考之望,則到四五月再與溫弟商入南闈或入北闈行止。如我今年聖眷平常,或別有外放意外之事,則溫弟仍留京師,一定觀北闈,不必議南旋之說也。 坐館以羈束身心,自是最好事,然正齋家澄弟所深知者,萬一不合,溫弟亦難久坐。見可而留,知難而退,但能不得罪東家,好來好去,即無不可耳。 餘自去歲以來,日日想歸省親,所以不能者,一則京賬將近一千,歸家途費,又須數百,甚難措辦。二則二品歸籍,必須具折,折中難於措辭。私心所願者,得一學差,三年任滿,歸家省親,上也。若其不能,或明年得一外省主考,能辦途費,後年必歸,次也。若二者不能,只望六弟、九弟,明年得中一人,後年得一京官,支持門面,餘則告養歸家,他日再定行止。如三者皆不得,則直待六年之後,至母親七十之年,餘誓具折告養;雖負債累萬,歸無儲粟,亦斷斷不顧矣。然此實不得已之計,若能於前三者之中得其一者,則後年可見堂上各大人,乃如天之福也!不審祖宗默佑否? 現在寓中一切平安,癬疾上半身全好!惟腰下尚有纖痕。家門之福,可謂全盛,而餘心歸省之情,難以自慰,固偶書及,遂備陳之。 毅然伯之項,去年已至余寓,餘始覓便寄南,家中可將書封好,即行送去。 余不詳盡,諸惟心照。 兄國藩手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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