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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澄植季三弟·道光二十七年六月十八


  澄侯、子植、季洪三位老弟足下:

  五月寄去一信,內有大考賦稿,想已收到。

  六月二日蒙皇上天恩及祖父德澤,予得超升內閣學士。顧影捫心,實深慚悚!湖南三十七歲至二品者,本朝尚無一人,予之德薄才劣,何以堪此?近來中進士十年得閣學者,惟王辰季仙九師、乙未張小浦及予三人;而予之才地,實不及彼二人遠甚,以是尤深愧仄!

  馮樹堂就易念園館,系予所薦,以書啟兼教讀,每年得百六十金。李竹屋出京後,已來信四封,在保定訥制台贈以三個金,且留乾館與他;在江蘇,陸立夫先生亦薦乾俸館與他,渠甚感激我。考教習,余為總裁,而同鄉寒士如蔡貞齋等皆不得取,餘實抱愧。

  寄回祖父、父親袍褂二付,祖父系夾的,宜好好收拾,每月一看,數月一曬。百歲之後,即以此為斂服,以其為天恩所賜,其材料外間買不出也。父親做棉的,則不妨長著,不必為深遠之計,蓋父親年未六十,將來或更有君恩賜服,亦未可知。

  祖母大人葬後,家中諸事順遂,祖父之病已愈,予之癬疾亦愈,且驟升至二品,則風水之好可知,萬萬不可改葬。若再改葬,則謂之不祥,且大不孝矣。然其地予究嫌其面前不甚寬敞,不便立牌坊,起誥封碑亭,亦不便起享堂立神道碑。予意乃欲求堯階相一吉地,為祖父大人將來壽藏。弟可將此意稟告祖父見允否?蓋誥封碑亭,斷不可不修,而祖母又斷不可改葬,將來勢不能合葬。乞稟告祖父,總以祖父之意為定。

  前問長女對袁家,次女對陳家,不知堂上之意如何?現在陳家信來,謂我家一定對,渠甚歡喜!

  余容後具。

  兄國藩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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