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稟父母·道光二十七年正月十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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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國藩跪稟父母親大人禮次: 正月十五日,接到父親、叔父十一月二十所發手書,敬悉一切。但折弁于臘月廿八,在長沙起程,不知四弟何以尚未到省? 祖母葬地,易敬臣之說甚是,男去冬已寫信與朱堯階,請渠尋地,茲又寄書與敬臣。堯階看妥之後,可請敬臣一看,以堯階為主,而以敬臣為輔。堯階看定後,若毫無疑議,不再請敬臣可也。若有疑議,則請渠二人商之。男書先寄去,若請他時,四弟再寫一信去。男有信稟祖父大人,不知祖父可允從否?若執意不聽,則遵命不敢違拗,求大人相機而行。 大人念及京中恐無錢用,男在京事事省儉,偶值缺乏之時,尚有朋友可以通挪,去年家中收各項,約共五百金,望收藏二百勿用,以備不時之需。丁戊二年不考差,男恐無錢寄回。男在京用度,自有打算,大人不必掛心。 此間情形,四弟必能詳言之。家中辦喪事情形,亦望四弟詳告,共發孝衣幾十件,饗祭幾堂,遠處來吊者幾人,一一細載為幸! 男身體平安,一男四女,痘後俱好,男婦亦如常。 聞母親想六弟回家,叔父信來,亦欲六弟隨公車南旋;此事須由六弟自家作主,男不勸之歸,亦不敢留。 家中諸務浩繁,四弟可一人經理;九弟、季弟,必須讀書,萬不可耽擱他,九弟、季弟亦萬不可懶散自棄。去年江西之行,已不免為人所竊笑,以後切不可輕舉妄動,只要天不管,地不管,伏案用功而已。 男在京時時想望者,只望諸弟中有一發憤自立之人,雖不得科名,亦是男的大幫手。萬望家中勿以瑣事耽擱九弟、季弟;亦望兩弟鑒我苦心,結實用功也。 男之癬疾,近又小發,但不似去春之甚耳。同鄉各家如常,劉月槎已於十五日到京。 余俟續呈。 謹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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