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稟父母·道光二十五年十月二十九


  男國藩跪稟父母親大人萬福金安:

  二十八日接到手諭第九號,系九月底在縣城所發者。

  男等在京平安,身上瘡毒至今未得全好。中間自九月中旬數日,即將面上痊癒,毫無痂痕,系陳醫士之力,故升官時召見,無隕越之虞。十月下半月,又覺微有痕跡,頭上仍有白皴皮,身上尚如九月之常,照前七八月則已去大半矣。一切飲食起居,毫無患苦。四弟、六弟用功皆有定課,昨二十八始開課作文。孫男紀澤《鄭風》已讀畢,《古詩十九首》亦已讀畢。男婦及三孫女皆平順。

  男得請封章,如今年可用璽,則明春可寄回;如明複用璽,則秋間寄回。然既得詔旨,則雖誥軸未歸,而恩已至矣。望祖父先換藍頂,其四品補服,候男在京寄回,可與誥軸並付。湖南各家俱平安。

  余俟續具。

  男謹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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