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稟父母·道光二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一


  男藩跪稟父母親大人萬福金安:

  十一月十八男有信寄呈,寫十五日生女事,不知到否?昨十二月十七日奉到手諭,知家中百事順遂,不勝欣幸。

  男等在京,身體平安,孫男孫女皆好,現在共用四人,荊七專抱孫男,以春梅事多,不能兼顧也。孫男每日清晨與男同起,即送出外,夜始接歸上房。孫女滿月,有客一席。九弟讀書近有李碧峰同居,較有樂趣。男精神不甚好,不能勤教,亦不督責。每日兄弟笑語歡娛,蕭然自樂,而九弟似有進境。茲將昨日課文原稿呈上。

  男今年過年,除用去會館房租六十千外,又借銀五十兩。前日冀望外間或有炭資之贈,今冬乃絕無此項。聞今年家中可盡完舊債,是男在外有負累,而家無負累,此最可喜之事。岱雲則南北負累,時常憂貧。然其人忠信篤敬,見信於人,亦無窘迫之時。

  同鄉京官俞岱青先生告假,擬明年春初出京。男有幹鹿肉托渠帶回。杜蘭溪、周華甫皆擬送家眷出京。岱雲約男同送家眷,男不肯送,渠謀亦中止。彭山屺出京,男為代借五十金,昨已如數付來。心齋臨行時,約送銀二十八兩至勤七叔處轉交我家,不知能踐言否?嗣後家中信來,四弟、六弟各寫數行,能寫長信更好。

  男謹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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