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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九弟·季弟既已帶兵,則不必以多殺人為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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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咸豐十一年六月十二日〕 沅弟、季弟左右: 盛四歸,接兩弟信,具悉一切。 既已帶兵,自以殺賊為志,何必以多殺人為悔?此賊之多擄多殺,流毒南紀,天父天兄之教,天燕天豫之官,雖使周孔生今,斷無不力謀誅滅之理。既謀誅滅,斷無以多殺為悔之理。幅巾歸農,弟果能遂此志,兄亦頗以為慰。特世變日新,吾輩之出,幾若不克自主,冥冥中似有維持之者。 賴賊赴下游買米,日內有信來安慶否?餘前有寄厚庵二緘,茲抄去一閱。弟可與黃昌岐細細說明,大約不外平日結以厚情,臨時啖以厚利,以期成安慶一簣之功耳。即問近好。 六月十二日已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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