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稟父母·百日後舉行茲折要


  〔道光三十年三月三十日〕

  男國藩跪稟父母親大人萬福金安:

  潢男三月十五到京,十八日發家信一件,實系五號,誤寫作四號,四月內應可收到。想男十九日下園子,廿日卯刻,恭送大行皇太后上西陵,西陵在易州,離京二百六十裡,廿四下午到,廿五日辰致祭,比日轉身,趕走一百廿裡,廿六日走百四十裡,申刻到家,一路清吉,而晝夜未免辛苦。廿八早覆命,數日內作奏摺,擬初一早上具折,因前奏舉行日講,聖上已允諭於百日後舉行茲折要,將如何舉行之法,切實是奏也。

  廿九日申刻,接到大人二月廿一日手示,內六弟一信,九弟廿六之信,並大弟與他之信,一併付來,知堂上四位大人康健如常,合家平安。父母親大人俯允來京,男等內外不勝欣喜!手諭雲:「起程要待潢男秋冬兩季歸,明年二月,潢男仍送二大人進京云云。」男等效謹從命,叔父一二年內既不肯來,男等亦不敢強,潢男歸家,或九月,或十月,容再定妥。男等內外及兩孫、孫女皆好,堂上大人不必懸念,余俟續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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