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稟父母·望祖父先換藍頂


  〔道光二十五年十月二十九日〕

  男國藩跪稟父母親大人萬福金安:

  二十八日接到手諭,系九月底在縣城所發者。男等在京平安。男身上瘡毒至今未得全好,中間自九月中旬數日,即將面上痊癒,毫無疤痕,系陳醫士之力,故升官時召見,無隕越之虞。十月下半月,又覺微有痕跡,頭上仍有白皮,身上尚如九月之常,照前七八月,則已去大半矣。一切飲食起居,毫無患苦。

  四弟、六弟用功皆有定課,昨二十八始開課作文。孫男紀澤《鄭風》已讀畢,《古詩十九首》亦已讀畢。男婦及三孫女皆平順。

  前信言宗毅然家銀三十兩,可將謝山益家一項去還。頃接山益信雲,渠去江西時,囑其子辦蘇布平元絲銀四十兩還我家,想送到矣。如已到,即望大人將銀並男前信送毅然家。渠是紋銀,我還元絲,必須加水,還他三十二兩可也。肖辛五處鹿膠,准在今冬寄到。

  初十皇太后七旬萬壽,皇上率千官行禮,四位阿哥皆騎馬而來,七阿哥僅八歲,亦騎馬雍容,真龍種氣象。十五日皇上頒恩詔於太和殿,十六日又生一阿哥。皇上于辛醜年六秩,壬寅年生八阿哥,乙巳又生九阿哥,聖躬老而彌康如此。

  男得請封章,如今年可用璽,則明春可寄回;如明複用璽,則秋間寄回。然既得詔旨,則雖誥軸未歸,而恩已至矣,望祖父先換藍頂,其四品補服,候男在京補回,可與誥軸並付。湖南各家俱平安,余俟續具。

  男謹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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