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稟父母·家和則福自生


  〔道光二十三年正月十六日〕

  男國藩跪稟父母親大人萬福金安:

  正月八日,恭慶祖父母雙壽,男去臘作壽屏二架,今年同鄉送壽對者五人,拜夀來客四十人。早面四席,晚酒三席;未吃晚酒者,於十七日、二十日補請二席。又請人畫椿萱重蔭圖,觀者無不嘆羨。

  男身體如常,新年應酬太繁,幾至日不暇給。媳婦及孫兒女俱平安。正月十五接到四弟、六弟信,四弟欲偕季弟從汪覺庵師游,六弟欲偕九弟至省城讀書。男思大人家事日煩,必不能常在家塾照管諸弟;且四弟天分平常,斷不可一日無師講書改詩文,斷不可一課耽擱。伏望堂上大人俯從男等之請,即命四弟季弟從覺庵師,其束修銀男于八月付回,兩弟自必加倍發奮矣。

  六弟實不羈之才,鄉間孤陋寡聞,斷不足以啟其見識而堅其心志。且少年英銳之氣,不可久挫。六弟不得入學,即挫之矣;欲進京而男阻之,再挫之矣;若又不許肆業省城,則毋乃太挫其銳氣乎?伏望堂上大人俯從男等之請,即命六弟、九弟下省讀書,其費用,男于二月間付銀二十兩至金竺虔家。

  夫家和則福自生,若一家之中,兄有言弟無不從,弟有請兄無不應,和氣蒸蒸而家不興者,未之有也;反是而不敗者,亦未之有也。伏望大人察男之志,即此敬稟叔父之人,恕不另具。六弟將來必為叔父克家之子,即為吾族光大門第,可喜也!謹述一二,余俟續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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