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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九弟·須全副精神注在此一事


  〔咸豐七年十二月十四日〕

  沅甫九弟左右:

  十二日正七、有十歸,接弟信,備悉一切。定湘營既至三曲灘,其營官成章鑒亦武弁中之不可多得者,弟可與之款接。

  來書謂「意趣不在此,則興會索然」,此卻大不可。凡人做一事,便須全副精神注在此一事,首尾不懈。不可見異思遷,做這樣想那樣,坐這山望那山。人而無恒,終生一無所成,我生平坐犯無恒的弊病,實在受害不小。當翰林時,應留心詩字,則好涉獵他書,以紛其志;讀性理書時,則雜以詩文各集,以歧其趨。在六部時,又不甚實力講求公事。在外帶兵,又不能竭力專治軍事,或讀書寫字以亂其志意。坐是垂老而百無一成,即水軍一事,亦掘井九仞而不及泉,弟當以為鑒戒。

  現在帶勇,即埋頭盡力以求帶勇之法,早夜孽孽,日所思,夜所夢,舍帶勇以外則一概不管。不可又想讀書,又想中舉,又想做州縣,紛紛擾擾,千頭萬緒,將來又蹈我之覆轍,百無一成,悔之晚矣。

  帶勇之法,以體察人才為第一,整頓營規、講求戰守次之,《得勝歌》中各條,一一皆宜詳求。至於口糧一事,不宜過於憂慮,不可時常發稟。弟營既得楚局每月六千,又得江局每月二三千,便是極好境遇。李希庵十二來家,言迪庵意欲幫弟餉萬金。又余有浙鹽贏餘萬五千兩在江省,昨鹽局專丁前來稟詢,余囑其解交藩庫充餉,將來此款或可酌解弟營,但弟不宜指請耳。

  餉項既不勞心,全副精神講求前者數事,行有餘力則聯絡各營,款接紳士。身體雖弱,卻不宜過於愛惜。精神愈用則愈出,陽氣愈提則愈盛。每日做事愈多,則夜間臨睡愈快活。若存一愛惜精神的意思,將前將卻,奄奄無氣,決難成事。凡此,皆因弟興會索然之言而切戒之者也。

  弟宜以李迪庵為法,不慌不忙,盈科後進,到八九個月後,必有一番回甘滋味出來。

  餘生平坐無恒流弊極大,今老矣,不能不教誡吾弟吾子。

  鄧先生品學極好,甲三八股文有長進,亦山先生亦請鄧改文。亦山教書嚴肅,學生甚為畏憚。吾家戲言戲動積習,明年吾在家,當與兩先生盡改之。

  下游鎮江、瓜洲同日克復,金陵指日可克。厚庵放閩中提督,已赴金陵會剿,准其專折奏事。九江亦即日可複。大約軍事在吉安、撫、建等府結局,賢弟勉之。吾為其始,弟善其終,實有厚望。若稍參以客氣,將以鼓志,則不能為我增氣也。營中哨隊請人氣尚完固否?下次祈書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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