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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燡河東運判制


  敕具官某:分部而使,雖以將漕為名,然實在於總庶務之予奪,察群吏之能否。參予任屬,選授其艱,以爾為能,俾承厥序。夫均通貨食,使物有羨贏;審核幽明,使人知勸畏。茲為爾守,其往懋哉。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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