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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敦頤墓碣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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濂溪先生墓碣銘(宋 蒲宗孟) 始予有女弟,明爽端淑,欲求配而未之得。嘉祐己亥,泛蜀江,道合陽,與周君語,三日三夜。退而歎曰:「世有斯人歟!真吾妹之敵也。」明年以吾妹歸之。 周君世為營道人,始名敦實,避英宗藩邸名,改敦頤。曾祖從遠,祖智強,皆不仕。父輔成,賀州桂嶺縣令,累贈諫議大夫。母鄭氏,仙居縣太君。君少孤,養于舅家。鄭舅為龍圖閣學士,以恩補君試將作監主薄。自其窮時,慨然欲有所施,以見於世。故仕而必行其志,為政必有能名。初從吏部調洪州分寧主簿。未幾,南安獄上屢覆。轉運使薦君為南安軍司理參軍。移郴州郴縣令,又為桂陽令。分寧有獄不決,君至一訊立辨。邑人驚詫曰:「老吏不如也。」南安囚,法不當死,轉運使欲深治之。君爭不勝,投其司理參軍告身以去。曰:「如此尚可仕乎!殺人以媚人,吾不為也。」轉運使感悟,囚卒得不死。自桂陽,用薦者言,改大理寺丞,知洪之南昌。南昌人見君來,鹹曰:「是能辨分寧獄者,吾屬得所訴矣。」君益思以奇自名,屠奸剪弊,如快刀健斧,落手無留。富家大姓,黠胥惡少,惴惴懷恐,不獨以得罪於君為憂,而又以汙善政為恥也。江之南九十餘邑,如君比者無一二。改太子中舍,簽書合州判官事,轉殿中丞,賜五品服。一郡之事,不經君手,吏不敢決;苟下之,民不肯從。蜀之賢人君子莫不喜稱之。今資政殿學士趙公為使者,小人陰中君。趙公惑,比去,尚疑君有過。 嘉祐中,轉國子博士,通判虔州。趙公來守虔,熟視君所為,執君手曰:「幾失君矣!今日乃知周茂叔也。」英宗登極,遷尚書虞部員外郎。虔大火,焚其州,改通判永州,轉比部員外郎。今上即位,遷駕部員外郎。 熙甯元年,擢授廣南東路轉運判官。三年,轉虞部郎中,提點本路刑獄。君以朝廷躐等見用,奮發感曆。不憚出入這勤,瘴毒之侵,雖荒崖絕島,人跡所不至處,皆緩視徐按,務以洗冤澤物為己任。設施置措,未及盡其所為,而君已病矣。病且劇,念其母未葬,求南康以歸。葬已,君曰:「強疾而來者為葬耳,今猶欲以病汙麾紱耶」!上南康印,分司南京。趙公再尹成都,聞君之去,拜章乞起君。朝命及門,疾已革。 熙寧六年六月七日卒,卒年五十七。嗟乎茂叔,命止斯乎! 先時以書抵宗孟曰:「上方興起數百年,無有難能之事,將圖太平,天下微才小智苟有所長者,莫不皆獲自盡。吾獨不能補助萬分一,又不得竊須臾之生,以見堯舜禮樂之盛,今死矣,命也!」其語如此,嗚呼!可哀也已! 初娶陸氏,縉雲縣君;再娶吾妹,德清縣君。 二子壽、燾,皆太廟齋郎。 君自少信古喜義,以名節自高。李初平守郴,與君相好,不以部中吏待君。初平卒,子幼,不克葬。君曰:「吾事也。」往來其家,終始經紀之。雖至貧,不計貲,恤其宗族朋友。分司而歸,妻子饘粥不給,君曠然不以為意也。生平襟懷飄灑,有高趣,常以仙翁隱者自許。尤樂佳山水,遇適意處,終日徜徉其間。酷愛廬阜,買田其旁,築室以居,號曰濂溪書堂。乘興結客,與高僧道人,跨松蘿,躡雲嶺,放肆于山巔水涯,彈琴吟詩,經月不返。及其以病還家,猶籃輿而往,登覽忘倦。語其友曰:「今日出處無累,正可與公等為逍遙社,但愧以病來耳。」 君之卒,四月十六日,二甥求吾銘。將以其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葬君于江州德化縣德化鄉清泉社。 吾嘗謂茂叔為貧而仕,仕而有所為,亦大概略見於人,人亦頗知之。然至其孤風遠操,寓懷於塵埃之外,當有高棲遐遁之意,則世人未必盡知之也。於其死,吾深悲焉!故想像君之平生,而寫其所好,以寄之銘雲。 銘曰: 廬山之月兮暮而明,湓浦之風兮朝而清。 翁飄颻兮何所,琴悄寂兮無聲! 杳乎欲訴而奚問,浩乎欲忘而難平! 山巔水涯兮,生既不得以自足, 死而葬乎其間兮,又安知其不為清風白月, 往來于深林幽谷,皎皎而泠泠也! 形骸歸此,適所願兮,攸安攸寧! (胡案:此文似曾被朱熹修改過。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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